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刘家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刘家坪村法治宣传栏
▲刘家坪村法治墙画
据了解,近年来,刘家坪村以“五引领五起来”为抓手,全村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发展、村容村貌取得长足进步,先后荣获省级四好村、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全省先进村5A党组织、省级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村级组织健全完善。依法依规选举新的村两委、监委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班子履职以来得到全村群众拥护和市区的充分认可,在全区上下掀起“村学刘家坪”的浓厚氛围。制定村民自治机制和《刘家坪村十条村规民约》,涌现出书记为民驾车“寻亲”、八旬党员帮助邻里“夜半找牛”等好事。坚持当天能办的事不过夜,当月能做的事不跨月,当年能干的事不翻年,村党组织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威信高、作风实、行动快,在村里做到了“一呼百应”。
基层民主规范有序。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党小组和村民小组会议,严格执行“项目投放看社风”机制,凡是对违反村规民约未及时改正的人和事,一次点事、二次点组、三次点名,改变了部分群众一度时期不支持村上工作的状况。凡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实施结果以及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都及时公开并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关心的低保、特困人员资金发放、重点项目工程资金的使用等定期公开制度,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组建法治宣传队伍,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刘家坪村“你想乡村”振兴学堂建设为载体,每季度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培养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常年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7名人民调解员,4名法律明白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雪亮工程”“慧眼工程”等相关技防设施,实现无村霸、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邪教活动。
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村全年无一例上访事件,村民人均纯收入与2018年脱贫攻坚战时期相比增长120%达到2.8万元,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达10万余元,水、电、气入户率达100%,卫生厕所达100%,村主要道路安装路灯。村民常道:“美丽村落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成立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各村(居)的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各个力量,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争取社事办、振兴办、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法律顾问、群团组织等人员力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各项工作,民主法治建设实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