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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无小事 诉前调解绘“枫”景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24-12-27 17:25:14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小物业”关系到“大民生”,聚集性的物业纠纷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很容易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一起物业公司诉小区众多业主案件办理中,绵阳涪城法院青义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前大力开展调解解纷工作,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领域的源头治理。

  

  据悉,B小区系老旧小区,小区房屋是C单位在汶川地震后建设的安置房,大部分业主都是C单位的退休人员及子女,房屋建成后,A物业公司自2012年12月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近200户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其中老年人居多。A物业公司经多次沟通无果,遂向法院递交了40余份诉讼材料,希望通过诉讼程序收回该部分业主欠付的物业服务费,再就剩余100余户提起诉讼。

  

  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青义法庭并未当即立案,而是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在诉前开启了调解解纷程序。考虑到这批案件数量大、主体多、积怨久,决定邀请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社区三方代表到法庭参加联调会。

  

  会上,赵大叔等业主代表们情绪激动,认为物业公司一直未公开公共收益,且物业服务不到位,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严重、环境卫生差。物业公司代表范经理对此逐一解答,称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但因当时人手不够,工作开展得慢,且小区公共收益很少,收益还要用于支撑公司员工工资、小区维修开销、水电费等。对于范经理的解释,业主代表表示并不认同,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先向业主支付100万公共收益才交纳物业服务费。“哪有100万公共收益,不要胡说好不好!”范经理一听,情绪更激动了。见双方均各执己见,不肯让步,更激烈的争吵要一触即发,法官及调解员赶紧将A物业公司人员带到另一办公室,对双方分别进行安抚,并进行“背对背”沟通。

  

  为核实物业服务的真实情况,法官及调解员共赴小区实地走访,走访过程中,发现小区里存有楼道电瓶车随意摆放、每栋住宅楼一楼大门无法关闭、楼顶存在养鸡种菜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法官再次组织召开联调会,对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讲解,让双方代表对于物业服务费“收不收、交不交、怎么收、交多少”有所了解。之后拿出实地走访取证的照片劝导范经理等物业公司人员站在业主的角度换位思考,从双方利益出发,围绕法律规定、证据情况、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对双方开展释法明理工作。

  

  通过前述持续沟通和协商,双方终于就物业公司准备诉讼的40余户达成物业费分阶段打折收费的方案,此后,剩余100余户也按照该调解方案履行了交费义务。最终,该小区200余户业主欠交物业费的纠纷在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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