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遇到纠纷在所难免,大多数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顺利化解纠纷,但少数人却拒收法院文书、拒不履行判决,“摆烂”抗拒执行,以掩耳盗铃认为没有收到就可以不闻不问。殊不知,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自身合法权利。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因拒收财产报告令,导致逾期报告财产,被涪城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拒收文书,逃避执行
廖某、陈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8月,陈某因资金困难向廖某借款2.5万元,逾期未还,廖某多次催要无果后,2022年5月,廖某向涪城法院起诉陈某,经涪城法院调解,双方确认,廖某放弃利息,陈某于2022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2.5万元。陈某并未按约履行,廖某申请涪城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涪城法院通过法院专递,向陈某送达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要求陈某在十日内向涪城法院报告财产,谁料陈某却直接拒收法院专递,2022年10月30日,法院专递被退回涪城法院,依法视为送达。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涪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传统调查等方式对陈某的存款、车辆、不动产、住所地等进行了调查,由于陈某躲避执行且无足额财产,涪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摆烂”执行,反被拘留
2024年11月25日,廖某发现了陈某的踪迹并立即联系了涪城法院执行110,涪城法院闻警而动,将陈某依法传唤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询问其为何不报告财产,陈某以自己未收到财产报告令为由,推脱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
最终,涪城法院依法决定对逾期报告财产的陈某拘留十五日。
普法小课堂
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司法文书送交相关人员的司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法院专递送达、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司法送达,送达完成后,人民法院可以据此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涪城法院在此提醒,逃避送达不能阻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推进,反而会影响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使。意图通过拒接电话、拒不签收等方式逃避送达的,也不影响人民法院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文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成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后,应当主动和法院保持沟通顺畅、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便切实保障自身权益。(李雨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