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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法院民庭开展巡回审判 化解赡养纠纷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22-10-02 20:20:12 】 【 来源:北川长安网

  心系桑榆慰晚晴 情暖羌山迎重阳


  “九九重阳日,孝老敬亲时。”值此重阳佳节来临之际,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近日北川法院民庭干警一行走进永昌镇北山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该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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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91岁高龄的邹某,现有4个女儿,由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原因,4个女儿并未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其孙女将其送至养老院照料。就老人的赡养问题,经永昌镇人民政府、北山村村两委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职律师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以赡养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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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杨厚全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至北山村村民委员会。庭审当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附近村民参与旁听。承办法官就4个女儿未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当庭进行了批评教育,本案不仅要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还要尽可能修复双方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逐渐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成功唤醒了双方的亲情记忆,最终达成了由大女儿牵头,4个女儿共同承担老人赡养费的调解协议,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


  纠纷解决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向旁听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重点讲解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法治课。大家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今后将以身作则、传承孝德,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让年轻人学会敬老爱老。


  此次巡回审判,是北川法院民庭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个是缩影。下一步,北川法院民庭干警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法条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阳洋)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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