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文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冯中兵的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韦的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邓章军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杰为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雨果为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俊任为绵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欣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广武为绵阳市数据局局长。
免去
吴颖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军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琴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兴旺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坚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邱倩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邱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欧泳如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凤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邓红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燕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怡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伍艳玲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艺馨、查仕英、陈欢欢、陈丽娟、陈友军、邓健、范吕章、冯建、付鑫、高凌燕、哈莉、何海燕、何永毅、胡杰、胡西北、敬兴宇、黎桂容、李刚、李娟、李林、李明、李明、李霞、李大章、李树玖、李雨琦、梁彦松、廖学宇、刘萍、刘光文、刘剑芳、刘雪松、刘友东、龙涛、陆红梅、罗非、罗海艳、马豪、蒲利平、宋联洪、汪桂鹰、王梅、王俊婵、王丽娟、谢静、谢东梅、胥兴灵、杨芳、杨婷、杨春雨、杨代远、杨明亮、张芬、张鑫、张晓丹、赵强、赵洪林、祝银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宾宇、陈广玲、陈流畅、陈泽伟、代顺华、邓懿、邓婷婷、邓小娟、范峻源、何春梅、胡莉、胡慧琳、姜万蓉、雷琴、李朝、李才银、李瑞山、李运国、马维菊、彭绍兵、邱胜新、谭茈予、唐伟、吴丹、吴勇、夏悦、谢学忠、徐源松、颜伟、燕琴、杨方、杨念、杨晓春、叶帮文、叶红梅、叶贤兴、张嘎、张娟、张莉、张建红、张建荣、张力夫、张森林、张欣怡、张学理、张紫薇、赵晨羽、周瑞、周袁、祝娟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苏燕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锐的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罗华辞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薛真勇辞去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琳堤辞去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苏燕为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琳堤为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涛涛为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