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关于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公告
根据平安绵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线索举报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仅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问题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有关部门信息核查回复。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4.举报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勿重复反复举报。
二、举报内容
所有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校园欺凌霸凌、聚众斗殴、伤害他人等行为;
2.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家暴、虐待、遗弃、抢劫、拐卖、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行为;
3.引诱、教唆、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及黄赌毒、盗抢骗等行为,包括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纵容、利用未成年子女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等行为;
4.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欺凌、隔空猥亵等行为;
5.网吧、酒吧、KTV、民宿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介绍、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行为;
6.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和提供文身服务,校园周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
7.其他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16—2498999;
2.网络举报:微信搜索“熊猫未士”平台小程序,注册后点击“线索举报”,填写具体内容;
3.来信举报: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市专项办打击组)。
绵阳市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