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他们7个,如今,他们7个人竟养不了我一个老婆子?”年逾90的刘奶奶怎么都想不到,“一娘能养十儿女,十儿难养娘一人”的悲剧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没办法,我这个条件自己都养不好,还怎么养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是儿子就该你养!”“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凭啥让我一个人来养?”
刘奶奶膝下育有二子五女,本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却因子女间的长期矛盾陷入赡养困境。如今,老人身体每况愈下需专人照顾,子女们却因赡养方式、费用分担等问题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老人无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七名子女每月向刘奶奶支付赡养费。
“陈法官,其实,我想要的不是钱,我也没多少年活头了,我就是……想在剩下的时间里,跟娃儿们多相处下!”
二审接案后,刘奶奶向承办法官陈建明道出了心中所想。原来,刘奶奶内心一直盼着能和儿女待在一起,想要晚年轮流和七个儿女居住生活,并表示对簿公堂并非自己所愿,希望法官在尽量不伤及母子关系的情况下解决养老问题。
陈建明理清案情之后,向老人所在乡政府了解刘奶奶及子女现在的生活状态,并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实地走访了七名子女住所,发现子女们并非无赡养能力,而是因“轮流照料不均”、旧怨积压等问题推诿责任。
考虑到刘奶奶以及七个子女年龄都不小了,且都住在北川县较为偏远的乡镇,距离绵阳城区较远,来回奔波不易,为便利老人诉讼,同时兼顾向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合议庭最终决定将庭审搬到刘奶奶的家乡,开展一场巡回审理。
“都是骨肉血亲,没有什么矛盾解决不了的,那么苦的年代,老母亲都坚持过来了,把儿女养得很好,现在就是儿女们回报母亲的时候了,再说了,这也是在给你们的子女作榜样嘛。”陈建明轮流对子女及他们的家人进行劝说,将“讲情理”与“释法理”充分融合,把矛盾“调散”,把子女的心“调化”,把母子亲情赡养问题“调和”。
几天后,陈建明接到当事人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激动的声音:“陈法官,我们商量好了,五个姐姐们每人照顾母亲2个月,我和大哥每人照顾4个月,我们这个事情让你费心了,你说得对,以后我们会好好陪伴母亲的。”最终本案判决由七子女轮流赡养老人。
赡养父母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位子女的必答题。“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父母的养育之恩当涌泉相报,善待父母就是善待终将老去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