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即将走上诉讼途径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游仙区综治中心靠前介入、用心调解下实现事心双解。
行车肇事起纠葛 赔偿分歧陷困局
2026年4月2日,游仙区游仙东路段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某运营的网约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依法认定,杨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需依法赔付李某某车辆维修费用及网约车停运期间台班损失。
但双方在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时矛盾激化。李某某提出车辆修理费9255元、8天停运损失费2400元,要求对方全额赔付;杨某某对赔偿金额不予认可,拒不支付,执意要求对方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纠纷化解陷入僵局。
综治主动担使命 多轮调解不松劲
4月22日,双方来到游仙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调解员全面核查事故现场影像资料,主动对接交警部门核实责任认定,精准梳理争议焦点。
首次调解过程中,杨某某抵触情绪强烈,始终不愿作出让步,调解工作一度停滞。调解员一边耐心安抚杨某某情绪,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客观分析诉讼带来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成本,引导其理性看待问题;一边劝导李某某合理调整诉求,主动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初次调解未达成一致,双方离场后,调解员持续通过电话跟进沟通、释法明理。4月27日,再次组织开展现场调解,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依然未能达成共识,调解员仍坚持反复沟通劝解,逐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避免矛盾升级。
握手言和签协议 当场履约止纷争
5月6日,经过调解员连日来不间断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由杨某某一次性支付李某某车辆修理费8255元、网约车停运台班费1000元,两项合计9255元。双方在游仙区综治中心签订调解协议书,杨某某当场全额支付。一场本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在区综治中心调解员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并非一蹴而就,本案历经多轮调解受阻,正是依靠综治中心持续跟进,才最终打破僵局,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