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空手套白狼”但你听过“空手倒大米”吗?一位玩家为了给游戏账号“充值”,竟把脑筋动到了真·大米生意上,结果游戏段位没上去人生段位倒是直接“进阶”了——喜提四年“铁窗体验套餐”,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2025年,被告人杜某为寻找资金用于游戏充值和偿还债务,通过抖音平台主动联系大米货源,谎称自己做大米生意,收受被害人钟某某、四川某某农业有限公司、成都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米后,进行低价转卖并拒不支付货款,被害企业多次催讨货款无果。被告人共计骗取被害人及被害企业的大米销售货款共计229494元。
庭审中,该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认定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杜某作出刑事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受害企业的经济损失。
当前,网络平台成为企业拓展经营的重要渠道,但各类新型交易模式也暗藏法律风险,类似杜某的合同诈骗行为,不仅侵害企业的财产权益,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挫伤市场主体的经营信心。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又是法治经济,信用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的根基,法治则是维护交易公平、保障契约精神的有力武器。此次案件的公正审理,既是对被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更是法院重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的鲜明表态。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需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该院始终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作为根本遵循,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各环节。近年来,该院主动延伸职能,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完善治理,以精准司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撑起“法治晴空”,用实际行动践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责任。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置于发展大局中考量,以公正裁判明晰规则、捍卫诚信,努力使司法审判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市场活力的“催化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苏小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