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基层风采 >
警惕“套路”!别让“创业梦”变成“负债坑”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25-09-02 10:40:10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受理了某银行起诉某老年夫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本是一起寻常的债务纠纷,但收到传票的夫妇俩立即赶到法院,火急火燎地向法官反映:他们并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50万元,也未实际使用该笔借款。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银行表示,根据装修合同上载明的指定收款人敖某,我行已经将贷款50万元发放,现逾期数期,符合约定提前到期的条件,故我行诉至法院要求夫妇俩归还全部借款。


  夫妇俩说,为了创业我们需要50万元资金,但我们觉得银行的贷款门槛高就找到了“贷款串串”敖某帮忙,敖某说让我们先签一个买房合同,再以装修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于是我们便在他的安排下签署了一个“购房协议”后和银行签了借款合同并递交已事先准备的装修合同。在此之后又任由敖某在其手机上操作银行APP。但是我们却一直未收到银行的50万元贷款,以为只是“贷款串串”未发挥出作用便将这件事忘记了。


  敖某(作为第三人)称,我承认自己从事贷款咨询服务,曾建议夫妇俩申请装修贷,但我已将收到的贷款扣除中介费支付给房屋售卖方,他们说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法院审理


  由于老两口和敖某都不能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述事实真实有效,事情的真相也扑朔迷离难以确认。但就本案而言,银行根据证据上显示的指定收款人而将款项打入敖某账户,并且经由夫妇俩在手机APP上通过人脸识别而进行确认,银行的审查义务已经完成,故银行有权向夫妇俩追索款项。最终,判决银行胜诉,并指示夫妇俩和“贷款串串”敖某的纠纷可以另行解决。


  法官提醒


  过日子要算明白账,借钱更要想清楚后果。看不懂的合同别签字,没把握的承诺别信,遇到拿不准的事,多找专业人士问问,多到金融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创业的路要一步一步走,急不得;肩上的债务要掂量,扛不住的别硬扛。


  对中介来说,中介的价值就在于搭建信任的桥,而不是挖下欺骗他人的坑,这或许也是在挖掘自己的坟墓。愿每一份佣金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帮助;愿每一次服务,都能让普通人感受到尊重与安心。毕竟,只有守住良心,生意才能长久,信任才不会被辜负。


编辑:李旭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