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卖了我的房子,我却给法院送锦旗”这听起来像是个荒谬的事情!被执行人曾放话:“有本事就把房子卖了,看你们怎么赶我走!”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几个月后,这位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竟亲手将锦旗送到了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法院虽然把我的房子卖了,但是保障了我们一家人的生存,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同时也感受到了法院的为民情怀。我今天必须来一趟,表达我的感谢。”近日,邓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安州区法院执行局。
邓某某、钱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邓某某为投资做生意,以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在某银行贷款,后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但因邓某某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经银行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经查控,邓某某、钱某某名下除抵押的房产外,其他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干警遂依法查封房屋并启动拍卖程序。
避而不见,陷入困境
房屋处置前期,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试图找到邓某某协商处理案件,但邓某某、钱某某均一直避不见面。面对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邓某某称“这么多年,利息和本金都差不多了,我生意也亏了,我不接受”,面对法院的查封拍卖公告,邓某某也表现出极大的抗拒“你们有本事就卖,看你怎么把我搬走”。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困境。
充分调查,耐心释法
执行干警辗转联系上邓某某的亲戚,通过居中联系,终于与邓某某见面,通过面对面沟通和事后走访调查,了解到拟拍卖的房屋中住着邓某某夫妻二人及其两个子女和年迈的父母,邓某某因生意失利,确无其他财产用于偿债。正是考虑到抵押房产系一家六口唯一住房,如被拍卖,全家将无处可去,邓某某才一直不配合法院拍卖。
基于此,执行干警与申请人沟通依法保留租金事宜,很快便取得申请人的同意。遂再次与邓某某沟通,向其讲解了关于拍卖唯一住房后可为被执行人及其负有抚养和赡养义务人保留5-8年租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列明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告知其按时提交。
积极配合,顺利处置
知晓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且看到执行干警也在想办法保障其基本权利后,邓某某的态度发生“180度”转变,积极配合法院的房产处置工作。
在邓某某积极配合下,抵押房产成功拍卖,在扣除各种必要费用和为邓某某保留的租金后,依法将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基于邓某某的家庭情况,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经调解,申请人同意按照先本后息计算借款,本次执行到位金额全部认定为归还本金,双方就剩余本息达成了长期履行的分期支付方案。
典型意义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送锦旗致谢的事例屡见不鲜,但被执行人也向法院送锦旗却并不多见。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实现了抵押财产的价值,被执行人虽被拍卖了房屋但是一家人的居住得到了保障,且长期履行的方案也让其能够有足够的缓冲时间来解决剩余的债务,双方均对本次执行表示满意。
执行不光需要力度,也需要传递温度。安州区法院在执行中秉承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的执法司法理念,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