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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搭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25-06-10 17:30:34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近日,在四川省三台县综治中心,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检察官和调解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跨越了隔阂,解开了“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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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夏某某在陈某某家一起就餐饮酒后被陈某某伤害,夏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25年3月,侦查机关以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三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三台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办案过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深入调查。

  

  “检察机关邀请我们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以第三方视角参与证据核实、事实调查,这种开放透明的办案方式,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人民监督员吴俊梅称。检察机关将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度嵌入案件调查环境,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跨越,通过外部监督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

  

  经审查后,认定陈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三台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在签收不起诉决定书时,夏某某还是很委屈,称自己在陈某某家无辜受伤,却没人担责。案发后,陈某某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夏某某虽获得政府及村民的临时救助,但生活拮据、经济困难,导致伤势未愈便中断治疗。依据案件线索内部移送规定,承办检察官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三台县检察院依托县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邀请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背对背情绪疏导+面对面释法说理”调解模式,向当事人阐明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此外,夏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依法为夏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保障其后续治疗。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

  

  “司法办案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更要追求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称。自2024年12月入驻综治中心以来,三台县检察院依托县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构建“司法办案、矛盾化解、民生保障”工作模式,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常驻制度》《检察服务工作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等6项制度,成功化解涉刑事案件矛盾纠纷9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余万元,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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