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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党政机关,根据市委“三定”方案,市委政法委是市委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任务是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学研究等工作,开展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和过硬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全市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2.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深入推动开展“三大攻坚战”;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建设更高质量平安绵阳;
4.坚持改革创新驱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绵阳;
5.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力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61.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4.25万元,增长29%。主要变动原因是省拨维稳经费、省拨铁路护路经费增加。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5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1.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09万元,占60%;项目支出638.82万元,占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1.2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25万元,增长29%。主要变动原因是省拨维稳经费、省拨铁路护路经费增加。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6.24万元,增长2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省拨维稳经费、省拨铁路护路经费支出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0.31万元,占69%;公共安全(类)支出343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4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64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47.22万元,占3%。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3.91万元,完成预算96.5%。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100.31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行政运行:决算数为804.49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119.32万元,完成预算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专项业务:决算数为1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343万元,完成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9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为7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支出决算数为4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公积金:决算数为4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购房补贴:决算数为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1万元,完成预算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1万元,占2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5.08万元,增长50%,增加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较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完成预算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调研、检查等接待工作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6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南充政法委来绵考察3900元;(2)省综治办重点工作来绵督导1209元;(3)省委政法委来绵1332元;(4)省委政法委三大活动来绵1009元;(5)中央第十二督导组来绵1680元;(6)十九大期间省委督导组来绵1175元;(7)省委政法委郭宇来绵参加民主生活会351元;(8)省委政法委来绵调研网络安全1440元;(9)遂宁政法委来绵1250元;(10)省维稳办来绵776元;(11)省维稳办八一期间来绵督导965元;(12)省委政法委来绵428元;(13)省委政法委、成都政法委来绵2782元;(14)405专案388元;(15)405专案600元;(16)省委政法委来绵调研重点工作1386元;(17)省法院政治部英模报告团来绵1590元;(18)省多元化解办来绵1784元;(19)省多元化解办来绵督导1315元;(20)省综治办复核见义勇为来绵1386元;(21)枫桥经验采访来绵1819元;(22)张飞燕来绵督导800;(23)接待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来绵1231元;(24)省法学会来绵850元;(25)吉林法学会来绵1680元;(26)巴中、资阳法学会来绵3400元;(27)山西临汾法学会来绵2630元;(28)山西法学会来绵4380元;(29)广安法学会来绵3053元;(30)省法学会来绵1148元;(31)省法学会来绵拍摄专题片1912元;(32)省委政法委来绵调研三同步660元;(33)广元扫黑办来绵1952元;(34)省扫黑除恶督导组来绵836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6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按照执行进度进行资金申报及使用,确保了各专项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 维稳专项”“ 法学会专项”等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社会平安和谐,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现行预算执行方式。
2. 维稳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实现市委提出的“七个坚决防止发生”维稳目标,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到省集访、非访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事)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现行预算执行方式。
3. 法学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加强法学法律界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咨政建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服务会员队伍、培养法治专门人才等,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现行预算执行方式。
4. 政法宣传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5万元,执行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建立完善舆情预警系统,依托大情报、大数据平台加强实时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收集各类政法舆情信息,及时发现重大敏感舆情,研判舆情影响和走势,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现行预算执行方式。
5. 铁路护路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做好“春运”及“两会”期间护路安保、爱路护路宣传教育、铁路沿线重点整治等工作,大力压减铁路沿线各类案(事)件,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现行预算执行方式。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7万元,比2017年增加17.1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2018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委机关业务工作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委政法委机关只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机构没有增减变动。
(二)机构职能。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党政机关,根据市委“三定”方案,市委政法委是市委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任务是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学研究等工作,开展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和过硬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全市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18年年末,我委行政人员编制30人(含单列编制2人),法学会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4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29人,法学会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我委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39.6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61.24万元,决算数为1661.2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的1277.7万元增加3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初预算数为739.6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61.24万元,决算数为1661.24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的1277.7万元增加30%。收入和支出调整的原因是省拨维稳经费、省拨铁路护路经费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我委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政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过对2018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和绩效分析,结果如下:
在基本支出方面: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等,确保了单位的基本运转。
在年初项目预算支出方面: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我委项目支出638.8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市领导专项工作经费,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工作及法学会工作等专项业务。在专项预算项目的支出方面,我委按照执行进度进行资金申报及使用,确保了各专项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结果应用情况。
市委政法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市委政法委的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操作程序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原则有计划按要求,财务基础信息更新及时,帐务核算及时、准确,预算、决算的编制质量准确性高,报送及时。
(二)存在问题。
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因当前维稳任务不断增加,协调处理时间、周期长,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此建议逐年增加维稳专项预算。
2、机关党建经费没有具体明细,建议在预算中明确。
3、适当提高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