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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19-07-15 10:10:19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职能简介。

  

  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二)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重点工作。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绵阳、法治绵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989.0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防邪办职能、人员合并至我委,因此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委2019年收入预算989.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98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36万元,占74%;项目支出259.65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9.0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9.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防邪办职能、人员合并至我委,因此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0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9.0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49.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防邪办职能、人员合并至我委,因此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21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9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类)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40.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从而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59.6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4.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9.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1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防邪办职能、人员合并至我委,因此经费增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突发事件、重要会议、维护社会安全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队伍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法学研究、政法宣传调研、防范邪教等工作督查、考评、迎检等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政法宣传调研、涉法涉诉信访、执法监督、铁路护路、矛盾纠纷调解、防范邪教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委下属1家行政单位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5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防邪办职能、人员合并至我委,因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委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保留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点击下载:2019年市委政法委信息公开表.XLS)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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