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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法学会简介
www.mianyangpeace.gov.cn 】 【 2017-11-16 17:56:14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绵阳市法学会是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能是围绕法治绵阳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
  
  2012年9月,经市委批准,《绵阳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绵编发〔2012〕179号)明确绵阳市法学会为人民团体,市委有关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核定市法学会机关事业编制3名,按副县级领导干部配备秘书长1名。2015年4月,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2015年11月,市编委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市法学会机关内设机构的批复》(绵编发〔2015〕82号),设立内设机构综合科,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市法学会机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并逐年增加。截止目前,市法学会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全市现有个人会员1234人、团体会员391个,刑法学研究会1个。
  
  2016年,绵阳市委组织部、编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绵阳市关于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工作方案》,全市所辖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党委领导、政法委代管,会长由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共核定人员编制26名,其中,事业编制24名,调剂参公编制2名,专职人员均到岗到位。县级法学会机关设立“一长三部”,由专职“秘书长”统筹协调“信息部、事务部、联络部”,负责日常事务。
  
  2017年,经市委同意,按照“同步启动、重点推进、全面建成”的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全面启动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盐亭县法学会党组已正式成立,其余正在抓紧落实,全力确保年内完成党组建设“全覆盖”任务。
  
  近年来,绵阳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用,以“抓规范、探路子、做活跃”为切入点,在推动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建立“三级平台”(“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围绕中心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创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尝试,为法治绵阳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多次被省法学会评为“先进法学会”。2017年8月,全省法学会系统培训暨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推进会在绵阳召开,县级法学会“三级平台”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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